景观水与饮用水源水:生态友好净化,守护水体清澈
景观湖、河道水及饮用水源水(氨氮 5-50 mg/L)对药剂安全性要求极高,氨氮去除剂需满足 “无化学残留、不破坏生态” 需求:景观水治理(如城市人工湖、公园河道)采用改性沸石颗粒去除剂,通过投加或填充滤床,吸附水体中 NH₄⁺,将氨氮控制在 0.5-2 mg/L,避免藻类因氮素过剩爆发,同时沸石可定期打捞再生(高温焙烧后重复使用),每年更换成本仅为传统化学药剂的 1/3;饮用水源水预处理(如水库、湖泊取水口)用食品级活性炭负载型去除剂,吸附水中 3-10 mg/L 氨氮,且不引入余氯、亚硝酸盐等有害物质,处理后水源水符合《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》(GB 3838-2002)Ⅲ 类标准(氨氮≤1 mg/L),保障后续自来水厂处理效率,避免氨氮影响消毒剂效果产生致癌物。